• 《人性论》[8句]
    休谟

    《人性论》是休谟的哲学着作,写于1732~1736年,全书3卷,1739年后分卷出版。
    《人性论》全书分三卷,分别是“论知性”、“论情感”和“论道德 ”。正文前有一篇简短的“引论”,主要说明了人性科学的重要性和意义。第一卷“论知性”的主题是认识论,主要说明了知识的起源、分类和范围,人的认识能力和界限,以及推理的性质和作用等认识论的內容。第一卷是《人性论》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其他部分的基础,包含了休谟对哲学的主要贡献。
    第二卷“论情感”是第一卷的继续,其主题是情感的起源、性质和活动,并为下一卷关于道德问题的讨论打下基础。其中对意志和自由的讨论有相对的独立性。
    第三卷“论道德”是在前两卷基础上对道德问题的全面阐述。其中第一章论述了道德的基本原理,属于伦理学的內容;第二章讨论“人为的德 ”——既是伦理学的內容,也是政治学的內容;第三章讨论的是“自然的德”。
    《人性论》是休谟一生中最重要的着作,对于人类思想史具有独创性的理论贡献。休谟思想中最重要的方面都在这本书中进行了阐述,如关于人性的三个假设,有关自私和同情的看法,有关社会秩序和制度正义的看法等等。
    休谟所处的时代是英国资产阶级“光荣革命”结束、产业革命刚刚开始的时代。在这一时期,英国的资产阶级已经上升为统治阶级,它既要维持同封建贵族的联盟,同时又要加强对劳动人民的统治。英国资产阶级也要对本阶级內部关系进行适当调整,以适应本阶级內部发展的需要,还要防止封建势力的复辟。资产阶级的进步性与保守性交织在一起,这一阶段资产阶级思想的代表人物就是休谟。
    休谟总结了自笛卡儿以来近代西方哲学的成果,其最直接、最重要的贡献是推动了康德批判哲学的形成。休谟的哲学在西方哲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不但作为西方哲学史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而且以其深刻的思想和丰富的內涵极大地影响着现代西方哲学的发展,是许多哲学思潮和观点的理论来源。休谟的研究能力、深刻见解和道德品格赢得了康德的高度评价,康德曾多次称休谟为“见解高明的人”,认为“休谟乃一世罕与匹之锐利思想家”。
    唯意志论者叔本华赞成休谟的不可知论,认为这种不可知论表明了用理性方法认识世界本质的不可能性,为把直观当作认识的普遍原则开辟了道路。尼采也特别肯定了休谟对因果推理的怀疑主义论证,把它作为否定客观因果规律性的存在,反对理性主义认识作用的一个证据。罗素也明确指出休谟的怀疑主义摧毁了一切理性的信念,为非理性主义的发展提供了温床。他认为,休谟哲学代表了近代重理精神的破产,在对理性精神的破坏之后不可避免地会带来非理性理念的爆发。他说:“整个19世纪內以及 20世纪到此为止的非理性的发展,是休谟破除经验主义的当然后果。” 休谟对19世纪以来西方哲学思想史的发展影响极大,可以说没有休谟就没有康德;没有康德就没有德国古典哲学;没有德国古典哲学,便没有马克思、恩格斯的马克思主义。
    当历史进入20世纪,随着西方哲学的发展,休谟哲学得到了更广泛的重视。人们发现,虽然休谟是18世纪的哲学家,但是他提出的许多问题实际是现代的问题,他的一些观点和方法对于处理当今哲学的复杂问题仍然有重要的意义。尤其在经验哲学方面,休谟比以往任何哲学家更彻底、更全面地考察了经验知识的內容,揭示了它的內容、局限和內在矛盾,因此,休谟对于后来的实证主义、实用主义、新实在论等主张以经验为基础的各类哲学的发展都有深刻的影响。
    休谟哲学不仅属于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而且属于从那个时代起至今的整个西方哲学。不论后人对休谟哲学的瑕瑜有何评说,都不能否认它对人类哲学思维的进步所做出的贡献。休谟正因其哲学的价值而被纳入西方哲学有持久而深远影响的伟大思想家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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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休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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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卫·休谟(David Hume,1711—1776)苏格兰哲学家,出生在苏格兰的一个贵族家庭,曾经学过法律,并从事过商业活动。1734年,休谟第一次到法国,在法国他开始研究哲学,并从事着述活动。1763年,休谟又去法国,担任英国驻法国使馆的秘书,代理过公使。1752年至1761年,休谟曾进行过英国史的编撰工作。休谟的主要着作有:《人性论》(1739—1740)、《人类理解研究》(1748)、《道德原则研究》(1752)和《宗教的自然史》(1757)等。与约翰·洛克(John Locke)及乔治·贝克莱(George Berkeley)并称三大英国经验主义者。
    休谟认为知识的范围仅限于感官所获得的经验范围。一个人不可能掌握事物的绝对知识,而是只能掌握对事物的印象。休谟认为由于不存在空间、时间、灵魂等的感官经验,所以我们的这些观念都必须归因于某种习惯或心灵的想象。
    休谟的思想否定了18世纪的理性主义,并为浪漫主义做了准备。浪漫主义强调情感的因素。休谟不是一个体系哲学家,他的作品具有文学色彩、表达清晰、易于理解。
    休谟最重要的着作是《人性论》(3卷,1739—40年),在当时并未引起人们的重视。他的《英格兰史》(6卷,1754—61年)因其所具有的哲学高度、文学加工以及对人民社会生活的描写而着名,但是却因其具有保守党和苏格兰偏见而有所毁损。
    休谟出生在爱丁堡,并在爱丁堡大学就读。他做过不同的秘书职位,在国內外都有任职。休谟试图在爱丁堡大学任职,但由于他在宗教方面的思想被视为异端而被爱丁堡大学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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